5.5.1灭火剂输送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螺纹连接时,管材宜采用机械切割;螺纹不得有缺纹、断纹等现象;螺纹连接的密封材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安装后的螺纹根部应有2~3条外露螺纹;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
2.采用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宜接近螺栓,不得放双垫或偏垫。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凸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且保证有不少于2条外露螺纹。
3.已经防腐处理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防腐层进行二次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外观全数检查,隐蔽处抽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5.2
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套管公称直径比管道公称直径至少应大2级,穿墙套管长度应与墙厚相等,穿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50 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当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管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测量。
5.5.3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5.5.3的规定。
表5.5.3 支、吊架之间最大间
2.管道末端应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0 mm。
3.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 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1个防晃支架,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应设1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测量。
5.5.4
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本规范第E.1节的规定执行。
E.1.1.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对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取15.0 MPa;对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取4.0 MPa。
2.对IG 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应取13.0 MPa。
3.对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和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取1.5倍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E.1.2.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时,以不大于0.5 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保压5 min,检查管道各处无渗漏,无变形为合格。
E.1.3.当水压强度试验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气压强度试验代替。气压强度试验压力取值: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取80 %水压强度试验压力,IG 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取10.5 MPa,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和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取1.15倍最大工作压力。
E.1.4.气压强度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试验前,必须用加压介质进行预试验,预试验压力宜为0.2 MPa。
试验时,应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 %时,如未发现异状或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 %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 min,直至试验压力。保压检查管道各处无变形,无泄漏为合格。
E.1.5.灭火剂输送管道经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经气压强度试验合格且在试验后未拆卸过的管道可不进行气密性试验。
E.1.7.气密性试验压力应取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2/3。
E.1.8.进行气密性试验时,应以不大于0.5 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关断试验气源3 min内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0 %为合格。
5.5.5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
在吊顶内、活动地板下等隐蔽场所内的管道,可涂红色油漆色环,色环宽度不应小于50 mm。每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色环宽度应一致,间距应均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